温馨提示:
收藏、订阅需先登录,系统检测到您未登录,请点击“确认”将为您跳转到登录页面。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和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等十部门《关于印发甘肃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甘应急矿山〔2020〕51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我县3家非煤地下矿山、2座尾矿库的县级政府包保领导、日常安全监管部门包保责任人、乡镇政府包保领导、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信息予以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。
高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4月21日
高台县领导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公告表、高台县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公告表.pdf